田政办[2002]75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田家庵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九月三日
田家庵区残疾人联合会
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田家庵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2002]7号)和区编委《田家庵区区直各部门(单位)“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田编[2002]1号)精神。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田家庵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基层残疾人组织。
(八)核发残疾人证。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田家庵区残疾人联合会事业编制为3名。其中,理事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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