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现将《田家庵区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街道在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活动中,有何经验、做法或有何问题,及时与区残联联系。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报:市残工委、区委、区政府
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田家庵区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实施意见
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4个部门《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残联、民政厅等14个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田发[2005]23号、《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评估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区的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2年9月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社区不仅成为面向广大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并为他们直接提供服务的工作平台,更为残疾人事业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
我区有1.8多万残疾人生活在城市社区,与健全人相比,他们仍然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社区给予特别的扶持和帮助,更需要通过社区实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的愿望。因此,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为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建设作贡献。我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淮发[2001]31号)精神,制定了《田家庵区2001—2005社区建设规划》,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社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4年11月被省残联命名为“安徽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促进城市社区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和完善各项社区残疾人工作为内容,以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属真正感受到“方便在社区,活跃在残协”为标准,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
1、健全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目前,我区城市社区居委会都已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但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原则上由5—7人组成(其中有3—5名残疾人或亲属委员)。协会主席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担任。社区残协委员由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有条件的社区可以直接选举。社区残协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残协组成人员由社区居委会下文,并报区、街道残联备案。
2、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本着既要解决社区残疾人工作无人做,服务不到位问题,又要体现长效机制,整合社区人力资源,将残疾人工作融入社区工作之中,纳入目标考核,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残协主席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残协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下文明确,并报区、街道残联备案。
3、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可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或依托星光老年计划,在星光计划站点设立办公、活动场所。办公、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活动室。
4、强化社区残疾人工作手段。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建设经费预算,区残联每年以以奖代补的方式,解决部分经费,弥补社区残疾人协会经费不足,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居委会中要制作社区残疾人工作公示板,比较详细地反映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社区残疾人示意图、残疾人服务项目等内容。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情况、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就业、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求助、邻里助残、残疾人康复训练等项统计档案,有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等。
(二)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
1、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凡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都要给予办理低保手续;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助残;防止残疾少年儿童因生活困难失学,使社区残疾人生活稳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依托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个体就业;积极组织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无业、下岗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社区服务网点和其他社区就业岗位应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有效开展社区康复。依托社区医疗等服务机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组织指导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开展康复教育,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有适合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场所和简单易行的康复训练器材。有经过培训的专兼职康复指导员。
4、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点。组织社区居民、驻地各单位员工对残疾人困难户实行多种形式的助残服务,组织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助残档案,开展助残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5、社区服务机构有为残疾人服务项目并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视听读物和体育娱乐器材;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活动。
6、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建、改建的社区住宅、公共设施、道路等,要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对已有的社区住宅、公共设施、道路进行无障碍改造。做好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7、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居委会制定优惠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现有法律服务所和民事调解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向社区议事协调机构推荐残疾人代表。
8、加强社区残疾人自我教育工作。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四、争创原则
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全面实施。
五、统一标准,大力推进
本着“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全面实施”的争创原则,按照《田家庵区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评估标准》和《田家庵区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评估标准》的要求,区残联将统一印制涵盖社区残疾人工作相关表格,使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适时召开全区社区残疾人工作现场会,推广经验,典型引路,各街道应继续抓好示范点工作,12月中旬将对全区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申报材料,待上级检查验收审批。
六、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区社区残疾人工作,区残联成立“争创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国年,副组长:秦灵均、顾元清,成员:孙晓红、段传淑、张守云、尹良荣、刘永义、关秀珍、柏旻、杨春梅、王玉茹。
附:田家庵区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及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评估标准。 |